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06   信息来源:浑江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收藏
关于对《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案》的答复

王胜利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建议》(第2023032号提案)收悉,住建局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党员模范带头激励

党员业主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业主大会筹备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委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居民小组成员。

二、实施业委会监管

街道、社区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管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可与物业企业协商成立账户监管职责。

三、加强小区物业建设

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的理念,让居民充分体验到物业服务给人们带来的享受,使居民时刻盼望着物业管理,加大宣传物业公司职能的同时,加大投入使小区达到应封尽封,增加公用设施及对前期投入的维护,使物业管理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四、多元化发展

充分利用各小区的资源如停车场、标识标牌、保安岗亭、 电梯、路灯、各小区的楼宇大堂等显眼处开展代理广告宣传业务,用作商家张贴、悬挂广告宣传画和招牌的场所。以服务为中心开展利于业主又能提高物业公司盈利的多种经营活动,做到互惠双赢。

感谢王胜利委员在此次会议中提出的宝贵提案,浑江区物业管理中心会积极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小区建设,让居民充分体验到物业服务给人们带来的享受。

  

 

 

系人姓名及电话:关雅晴 18943492256




(责任编辑:浑江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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