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26 信息来源:政协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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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制定社区为职能部门提供有偿服务的工作》提案的答复
孙毓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制定社区为职能部门提供有偿服务的工作建议》(第33号提案)收悉,区民政局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白山市浑江区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浑江发[2019]23号),我区将由区政数局、区民政局牵头,全面清理公布社区权责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履行职责,并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建立社区职责准入制度,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社区承担的,需审核报批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这项工作将于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吉办发[2020]18号),2020年9月底前,要将现有社区“两委”成员依规转入“社工岗”,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工作任务等因素,合理配备“社工岗”数量。3000户以下社区,可按10至15人左右设立“社工岗”,对超过3000户的社区,每增加300-500户可增设1个“社工岗”,坚持按需配备,防止人浮于事。
三、我区每个社区每年有2万元党建经费,10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省拨付的1.2万元办公经费,但由于社区工作任务重,办公消耗巨大,加上各职能部门“费随事转”没有落实,社区经费确实不足。希望区财政逐步加大街道和社区经费保障投入,依法依规将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街道和社区要不断拓宽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治理领域。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黄文春3270053
(责任编辑:督查议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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