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午餐食品安全的提案
顾宏钰委员:
您在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浑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针对提案中的校外午餐班不规范的情况,于2012年2月29日下达了浑江食安办发[2012]6号文件《关于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外午餐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区文教局、浑江工商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对区属学校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联合检查。主要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把学校食堂和校外午餐班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部位之一,健全和落实食堂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食堂管理。要求各学校食堂及校外午餐班建立从食物采购、储存、加工、出售、餐具消毒、环境保洁、从业人员管理等一整套完备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确定专人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二是积极向广大学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的维权意识和消费安全意识。三是对校园食品经营者加强警示教育,使其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对存在问题的商家,现场责令改正,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
2012年3月以来,浑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无照经营行为,对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无照经营坚决取缔;集中整治可能影响师生食品安全的经营行为,清理整治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副食店、超市等,检查是否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商品强制性认证标志是否齐全等。
校园食堂及校外午餐班的整治工作,将作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今后的工作重点,并定期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以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刘 卫
电话:3395373
201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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