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8-06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关于整治校外补课班的提案

李孝洪等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浑江区教育事业的关心。针对你们的提案,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对社会上开设的校外补课班我们查阅了有关方面的政策、法规,也向省教育厅、白山市教育局等有关上级部门进行了咨询,结果如下:

  1、现在社会上开设校外补课班随意性大,临时性、短期性、不定点是这些校外补课班的特点,90%以上的校外补课班没有任何手续,属无证经营,因此也没有监管单位。

  2、国家没有相关开设校外补课班的文件,校外补课班的开设只能按开设民办学校的要求来办理。由于校外补课班具有临时性、短期性且办班规模远远达不到开设民办学校所要求的校舍面积、师资力量、开办资金等,因此无法对其审批。因此校外补课班成了监管盲区,打的是“擦边球”。

  3、由于区文教局没有行政执法权,因此无法对这些无证经营的校外补课班进行取缔。我局已将校外补课班无证经营,乱开滥设的情况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区政府进行了反映,待上级出台管理办法后才能依规定行使自身职能内的审批和管理。

  4、近年来,文教局多次召开校长会议,并下发相关文件,就在岗教师寒暑假补课、办班问题提出了要求——严禁教师利用节假日从事有偿补课或办补习班;严禁教师到社会上开设的校外补课班打工或从事补课辅导工作;严禁教师强迫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等相关规定;目前我局已经对多名违反规定、从事办班补课的教师进行了处理。

  社会上无证开设的校外补课班是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部门一定会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并拿出解决的办法。感谢你们对浑江区教育发展的关心和关注,浑江区文化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这些校外补课班进行规范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为建设繁荣、和谐的白山做出应有的努力。

  联系人:隋敏

  电  话:3361302

  201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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