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与再就业问题的建议
孙昕泽委员:
您在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区就业创业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我区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一是积极的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我区从2005年开始全面贯彻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通过社会保险补贴、税收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措施,援助和扶持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二是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援助。建立完善了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大力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对登记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实行月内动态清零,截止2007年底,已在全区内消除零就业家庭。三是再就业培训提升了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我们实施了城乡一体的职业培训制度,向城镇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本地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等4种对象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服务,2009年全区共培训本地城镇劳动力2700人,其中技能培训1400人,有力的提升了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帮助其实现素质就业。四是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得到了重点推进。
二、对就业困难人员及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镇、街社区保障机构为依托,大量搜集用工信息,开发就业岗位;以人力资源市场为平台,发布用工信息,举办用工对接会,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定期走访,给予就业援助。援助措施:1、送岗位2、送信息3、送政策4、给予安置公益性岗位。
(二)八道江区就业服务局下设六个镇街人力资源市场、一个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市场服务窗口有:1、特困职工服务窗口2、“4050”绿色通道,大中专毕业生、复员军人劳动事务代理,求职服务窗口3、职业介绍、就业指导、事业登记、劳务输出窗口4、优惠政策咨询、创业项目登录、小额贷款咨询登记5、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能培训、招商引资等服务窗口。为登记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来市场求职者,如对岗位不挑拣,两个工作日即可上岗,并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就业指导。
(三)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有效援助。扩大了就业困难群体界定范围,符合条件的农村“4050”人员、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可以与城镇居民同等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纳入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群体,实施了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会同区残联在人力资源市场开辟了残疾人就业绿色通道。
(四) 我局2009年初在互联网设立信息发布专栏和求职专栏,并定期更换信息。求职者只要坐在电脑前,进入bdjqjyj.com网,就可以查阅全区的用工信息和求职信息。
(五)我局定期举办用工对接会活动。2009年共在全区各镇街人力资源市场举办13场就业现场招聘会,发布用工信息1926条,开发就业岗位4619个,其中适合“4050”岗位1149个,适合大中专毕业生岗位1832个,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登记共4013人,达成就业意向1284人。
(六)大力促进失业人员创业。在创业政策方面,结合我区实际,将现有积极的创业扶持政策全面向农村拓展,向农民延伸,实现就业创业普惠政策城乡一体化。在创业培训方面,全面启动了针对农民的免费创业培训工作,拓宽农民创业思路,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和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0年,我们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结合提案办理工作,着力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狠抓落实。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以赴落实好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细致,更深入,充分发挥政策的积极效应,稳定就业形势。
二是深入调研。对提案中提到的对失业人员发放生活费补贴等建议,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在财力许可和政策可操作范围内,进一步提高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创业的扶持力度。
三是强化服务。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失业人员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运用政策;进一步加强基层甚础建设,提升社区、职介机构、培训机构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为失业人员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力军
电 话:3223471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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