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21 信息来源:政府办督查议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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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成立浑江区婚姻心理辅导机构建议》的答复
李玉洁委员:
您在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成立浑江区婚姻心理辅导机构》的建议,收悉,浑江区卫生健康局现答复如下:
浑江区现设有一家婚姻登记处,按照吉民发[2020]48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实施》要求,现已在婚姻登记处成立心理咨询处。
根据我局具体工作职责,结合全省《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浑江区卫健局将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作用,对各部门各领域开展健康服务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协调组织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等社团作用,加强心理健康学术交流、培训、科学研究等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前期工作进一步总结好的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整合多方力量,积极做好家庭婚姻相关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加大心理专业人员的招聘和知识培训工作。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关国清 13614491086
(责任编辑:督查议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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