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9-06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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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调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建议
吕传甲代表:
您在区人大八届会议上提出的第10号提案,关于合理调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白山市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完全是按照省、市、区相关开发文件规定进行开发安置。自2014年底,白山市区未开发新的岗位项目,人员保持原有设置并始终在逐步减少,控制人员数量。因特殊工作需要,可以合理流动调整岗位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镇街公益性人员管理的通知》(浑江政办法[2014]4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97号)文件规定,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分配到镇、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镇、街负责。同时在管理中,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社部门申报公益性岗位项目,人社部门将按照申报的岗位项目,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建议:由通沟街道根据现街道实际情况,确定补充的岗位数量,向人社部门提出增补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经批准后,如今后新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或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提出申请调整岗位,人社部门将尽全力向通沟街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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