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电厂消防站及更换消防车的建议
杨成水等15名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建电厂消防站的建议
(一)基础情况
电厂消防中队(新华路中队)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浑江区消防大队,国家备案为新华路中队,正连编制,现有现役军官4人,士兵15人,执勤车辆2辆,负责市区12平方公里,人口约9.5万人,以及鹤大线东段及红土崖镇、三道沟镇的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平均每年出警80余起。
电厂消防中队因无营房于1998年经市消防支队与电厂协商借驻其厂区内,营房面积仅680平方米,年久失修,设备陈旧,因无训练场地,致使官兵无法开展正常训练,车库空间狭小仅能停泊老式消防车,严重影响了执勤备战需要和部队正规化管理。
(二)整改措施
浑江区消防大队在收到人大建议后,大队党委立即进行专题研究,并上报白山市消防支队。经支队党委研究后决定:本着节约资金整合资源的原则,在2014年度,支队建设培训基地的同时合建电厂消防中队,前期规划用地由白山市消防支队来完成,同时支队充分考虑浑江区经济状况,负责向上争取新建电厂消防中队的建设资金200万元,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拟建二类消防站。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工程总预算为810万元,除上级解决200万元仍缺口建设资金610万元。浑江区消防大队对此特向区政府作出了专题汇报,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近期将根据浑江区消防大队提交的请示进行研究解决。
二、更换消防车的建议
(一)基础情况
浑江区消防大队下辖2个中队,分别是国安路消防中队和电厂消防中队(新华路消防中队),水罐消防车共5辆,其中电厂消防中队2台水罐消防车,均为解放牌141型老式普通低压水罐消防车,购置时间分别为1997年4月和1994年9月,两辆消防车车况极差,器材装备箱容量小,水罐腐蚀漏水,维修时需拆报废车旧件,严重超过服役年限,根本无法扑救特殊火灾及保障消防员生命安全。
(二)整改措施
浑江区消防大队在收到人大建议后,经请示区政府,大队与上级后勤部门多次沟通,因消防车功能档次繁多且价格昂贵,大队根据《2014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和实战需要,结合我区经济实力,拟采购经国家4C认证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汽底盘消防车,其中一辆为5吨中低压水罐消防车,厂方报价为55万元,另一辆为5吨中低压泡沫消防车,厂方报价为57万元,其所需购置经费大队已形文报区政府,亟待解决,并按上级要求,消防特种器材装备由省政府统一集中采购。
2014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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