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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7-21   信息来源:浑江区总工会   收藏
白山市浑江区总工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0日至12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白山市浑江区总工会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白山市浑江区总工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中央、省、市群团工作改革精神不够有力问题。

  1.浑江区总工会改革工作没有很好的解决脱离职工群众的突出问题,在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面向基层、服务便捷的工作机构新格局方面存在差距,“四化”问题依然存在。如,职工服务中心作为服务职工的窗口单位目前无办公场所,相关人员全部在区总工会办公,没有做到“下沉”服务;个别镇街总工会服务职工职能弱化,没有建立职工服务站。

  整改情况:一是在3月30号,浑江区总工会口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建设职工服务中心事项,征得同意后,又于4月7日向市总工会请示,在4月21日收到市总工会同意《购买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的请示》的批复,决定自筹资金购买一处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目前,初步意向在星泰桥南侧有一临街三层楼房,171平方米,符合建设职工服务中心条件。预计在年末前,建设完成面向基层、直接服务职工群众的浑江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改革成果,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二是按照“六有标准”,在有服务大厅的10个镇(街)设立了职工服务站窗口,并指派专兼职人员服务窗口,在2个镇(街)总工会办公室悬挂了职工服务站牌子,由职业化工会主席直接服务,职工服务站的建立,让基层工会改革更接地气,靠近职工群众,做实职工群众的“娘家人”。三是建立了《浑江区总工会职工服务站管理制度》,充分落实职工服务站职能,保障改革成果。

  (二)对下级工会监督指导不力,经审工作流于形式。

  1.区总工会经审工作管理和工会经费对下补助等机制不健全,缺少对基层工会的有效监督指导,经审委员会作用发挥十分有限,未组织其他部门成员参加,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审查审计监督不到位。如,区总工会管理的镇街职业化工会主席对区总工会下拨的工会经费使用情况不清楚,有的镇街总工会2018年至今未记账,有的违反《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职工福利,有的基层工会没有组织开展任何活动等。

  整改情况:一是浑江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制定了《2020年度经审工作计划》,预计对20家基层工会组织的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目前完成了2家的工会经费审计,剩下的18家预计在11月30日之前,按照经审计划完成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审计,同时制定了《浑江区总工会审计工作制度》,更加有效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二是在4月1日,常务副主席杨作军对12个镇(街)职业化工会主席进行了集体约谈,同时由财务经审人员进行了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专题培训。制定了《浑江区总工会下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完善了从拨付到合理使用、规范管理程序,使基层工会组织在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上更加明确,有章可循。三是根据浑江区总工会经审委员会要求,镇(街)总工会按照《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5月22日前,对近两年来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根据自查出的问题,要求在5月30日前完成整改。通过整改,有效促进基层工会组织经费账目清晰、使用合理、管理规范。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力,没有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2018年述职述责没有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单位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机制机械教条等。

  整改情况:一是5月12日,党支部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常务副主席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党支部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工会主席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下达了主要工作任务,明晰了各部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5月14日,副主席从六个方面对各部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各部室负责人强化责任意识,把规定范围内的责任管细管实,发挥意识形态主渠道作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守土尽责,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稳定,同时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方向。三是完善了《浑江区总工会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在5月18日,周一党员学习日,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和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三个方面的精神实质,使广大党员干部更进一步理解其丰富内涵,对工会工作具有实质性的理论指导。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规范。

  1.聘用职业化工会主席程序不合规,个别聘用人员不符合要求。如,2018年7月,新聘用5名职业化工会主席未按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公开招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而是由镇、街推荐后直接录用,个别职业化工会主席已到退休年龄,仍在聘任使用。职业化工会主席设置及考核任用机制不健全。如,区总工会缺少对各镇街职业化工会主席的管理和正确引导,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年度考核,致使各镇街职业化工会主席自身定位不明确。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没有经过统一考试招聘的5名职业化工会主席,按照吉会办字〔2019〕59号《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坚持聘用职业化工会主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目前,已向市总工会报告同意,将列入市总工会今年统一招聘全市职业化工会主席工作中,今年职业化工会主席的聘用合同签订至市总工会招聘职业化工会主席工作结束。二是根据吉会办字〔2019〕59号《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已对江北街道总工会职业化工会主席张秀杰,终止了聘用合同。三是根据2018年和2019年上级工会对于职业化工会主席相关文件规定,修订完善了《浑江区总工会聘用职业化工会主席管理实施办法》和《浑江区总工会职业化工会主席管理考核细则》,明确了工作内容,细化了年度考核目标,激励职业化工会主席履职尽责,在基层工会组织中积极发挥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升工作水平。

  (二)基层党建工作不实,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

  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缺少环节。如,2016年、2018年民主生活会和2016年以来的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征求意见环节。“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支部会议记录出现日期内容涂改、空页、插页、漏记、记录不及时等现象。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不严肃,材料管理不善。如,2016年换届选举材料丢失;2017年10月、2018年8月组织委员更换,没有进行改选等。

  整改情况:一是5月19日,党支部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体党员厘清了开展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以及各个环节的要求,确保今后党员组织生活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范、严肃,不流于形式。二是4月27日,党支部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强调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规范总工会党建工作,落实了支部责任、强化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确定党务工作者为“三会一课”会议活动记录人及管理责任人,支部书记定期检查,切实把党建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三是5月11日,现任常务副主席、支部书记杨作军约谈教育2017年、2018年时任党支部书记孙恺同志,约谈教育从吸取教训到深刻认识强调了三点内容,严肃党支部改选和材料保管责任,同时建立了《浑江区总工会党支部改选责任制度》,完善了《浑江区总工会党建材料保管制度》。

  四、关于党的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1.存在文风不实现象,部分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抄袭网络。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浑江组通〔2020〕7号文件《2020年浑江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执行每周一学习日,结合实际,制定了《浑江区总工会2020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总工会党组织建设,不断引导党员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解放思想、凝聚共识,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对2016年、2017年党员的学习研讨发言稿和2019年度《榜样4》的心得体会,进行了认真检查,共查找出8份不合格材料,已责令其本人重写,经党员互审、支部书记严审把关后存档,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责任意识。三是严格落实材料预审制度和支部书记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材料不合格开会、存档现象。

  2.个别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对基层工会拨缴经费情况底数不清、管理不严。部分企业没有上缴工会经费,区总工会却下拨补助资金。如,晨曦健康体检中心属免税行业,税务未代收工会经费,区总工会也没有组织收缴,2019年度区总工会下拨晨曦健康体检中心两次补助资金共10,500元。

  整改情况:一是给晨曦体检中心下达了“补缴工会经费通知书”,在5月14日,晨曦体检中心工会已将3336.80元的工会经费补缴到浑江区总工会账户中,增加了工会经费收入。按照《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对其工会账目进行了财务审计,形成了审计结果报告。二是制定了《浑江区总工会下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完善了《浑江区总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促进基层工会明晰经费管理使用,以及各自岗位权限责任。

  3.超标准装饰公务用车。2016年至2017年多次购买汽车坐垫、脚垫,且额度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2017年的汽车费用进行了核查,已对当事人办理了解聘手续。二是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厉行勤俭节约,保障财务规范、资金合理使用。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还时有发生。

  1.经费管理不到位。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支出无明细。如,2017年1月,核销浑江区委、区政府 “迎新春”企业家、人才和老干部座谈会纪念品茶具42套,无发放明细;2019年以职工服务支出名义支付应由财政承担的五一劳动模范奖金87,000元;区总工会机关工会于2017年,以职工文体活动名义申请工会补助经费20,000元,但实际未开展相关活动等。

  整改情况:一是已查找到2017年度纪念茶具发放明细,完善了票据附件明细。二是财政局根据资金请示,拨付了2019年度浑江区劳模表彰大会奖金87,000元。三是经核查,2017年以来开展活动支出经费7924元,对未开展活动经费12,058元已全额返还总工会账户。四是建立了《财务票据核销制度》,完善了《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账目清晰。

  2.公务接待审批不严格,存在违规核销招待费问题。多数公务接待缺少审批单,不能如实反映被招待人员姓名、单位、职务、活动内容及陪餐人员等情况;以工作加班为由多次核销用餐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年来公务接待餐费票据进行了核查,部分票据已完善了审批手续,对1900元不合理报销的公务接待费用已退回,返还总工会账户中。二是召开了主席办公会,再一次重申了财务管理制度,今后要严格按照《浑江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浑江区本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执行,严管严审严批,确保财务制度有效落实。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违规发放劳动保护检查津贴。

  1.2018年6月20#凭证,核销费用1320元,用于发放两名职工2018年4-6月劳动保护检查津贴,标准每人每月220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发放的劳动保护津贴1320元,已找当事人退回,返还财务账户。二是召开主席办公会议强调落实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不合理津贴奖金坚决不发,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

  六、关于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反腐倡廉学习教育不深入,制定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培训内容没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相关内容,也没有对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开展贯彻学习。执行党内监督制度不严格,《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到位。如,2016年至今由总工会主席直接分管财务。

  整改情况:一是3月30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关于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等相关廉政教育内容,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二是结合总工会实际,修订了《浑江区总工会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要有廉政之心,筑牢领导干部不能腐、不敢腐意识。三是3月25日,召开了主席办公会,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情况,落实了《一把手“五不直接管”制度》,从4月1日起,副主席分管财务,一把手起到监督作用,不再直接分管财务。

  七、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巡视巡察整改问题。

  1.巡察反馈的问题在集中整改期间依然发生,如:在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方面,2019年10月31日召开的巡察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单位“一把手”没有参加;在执行议事程序方面,2019年10月10日主席办公会给3个基层工会拨付活动经费没有充分酝酿、集体讨论过程,直接决定拨付金额。

  整改情况:一是4月17日,召开了主席办公会和党支部会议,重点研究了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工会主席双重组织生活,确保组织生活会制度有力执行。二是5月8日,召开主席办公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压实办公室主任会议记录提醒责任,严肃规范民主集中制。三是建立了《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制度》,成立了监督检查小组,细化了督查内容,强化了整改落实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

  2.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如:针对各类网络抄袭和机械照抄照搬问题,各类材料没有进行更正或采取任何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及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武装。二是切实整改落实形式主义问题,对近三年来,党支部工作计划、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材料等照抄照搬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了更正或重写,由支部书记进行了材料的严格预审和审查,合格后备案存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9-3361889;邮政信箱:白山市浑江区总工会-长白山大街3666号;邮编:134300;电子邮箱:shijian3272@sina.com。

  白山市浑江区总工会

  2020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刁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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