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11 信息来源:浑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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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校园欺凌 为成长护航——河口小学“五老”进校园法治安全教育知识讲座

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持续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4月10日下午,我校邀请浑江区河口街道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孙新程到学校开展了以“防校园欺凌 为成长护航”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教育活动。
活动分为两项内容:第一项是由孙老师代表河口街道关工委向河口小学捐赠普法系列宣传册。
第二项是由孙老师开展法治安全知识讲座。 本次讲座孙老师从校园欺凌的定义、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危害以及应对方法四个方面展开,通过讲解案例、分享经验和提供实用的建议,帮助学生们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并学会保护自己。
1. 校园欺凌是什么?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中,将校园欺凌行为定义为“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的伤害行为”。
2. 校园欺凌的主要类型?
1.身体欺凌
这是最容易辨识的一种欺凌,是指肢体上的暴力,比如拳打脚踢、扇耳光、撕扯衣物等。除此之外,强夺财物、故意损毁他人物品也属于身体欺凌。
2.语言欺凌
语言欺凌指用言语对他人进行嘲笑、谩骂、起侮辱性绰号、诋毁等行为。语言欺凌是伤害孩子的一把锐利的“软刀子”,这种暴力比起外表的伤痕来说更为严重和可怕,也更不容易被察觉。
3.社交欺凌
指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如散播谣言、暴露他人隐私、损毁他人形象、孤立排挤他人等。
4. 网络欺凌
指利用互联网侵犯被欺凌者的隐私、损害人格或名誉。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欺凌也越来越普遍。网络欺凌不仅会对孩子的精神造成伤害,而且因为网络的互联互通特性,使得欺凌事件的影响力比校园欺凌更大,对被欺凌的孩子影响也更深。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做?
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提高了自己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让同学们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增强了师生们的法制观念,引导同学们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学生。
河口小学也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治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全心全力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为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王雅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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